前几日,“疫情后离婚预约爆满”的新闻上了热搜。万万没想到,超长假期没有使夫妻关系更加和谐,反而加速了亲密关系的分崩离析。离婚之后,房产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呢?下面,笔者就婚姻与房产这个焦点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些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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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宣言】
我不是声名显赫的大律师,但我一定是委托人最贴心、最可信的帮助者与支持者。诚信高于虚名,实干胜过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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