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站通
欢迎光临北京郎克宇律师拆迁维权网!

北京郎克宇律师拆迁维权网!

您当前的位置: 北京拆迁律师网 >经典案例 > 正文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强拆被确认违法

来源: 作者:langkeyu 时间:2020-04-13 23:12:26

郎克宇律师代理午日工贸公司诉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强拆一案,最终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

午日工贸公司经营的厂房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坨里村南。

2014年5月6日,针对被告青龙湖镇政府向房山规划分局核实苗冠强在青龙湖镇坨里村建设的厂房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函,房山规划分局回函称“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函中所称苗冠强在青龙湖镇坨里村建设的厂房,我局未对其核发规划许可证件。”2014年5月8日,青龙湖镇政府作出青政限拆字【2014】046号《限期拆除通知书》,被告于当日将《限期拆除通知书》给原告法定代表人苗冠强送达,苗冠强未签字,青龙湖镇坨里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同年5月28日,被告青龙湖镇政府对原告午日工贸公司建设的部分厂房强制拆除。原告午日工贸公司不服,聘请郎克宇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被告青龙湖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本案首先需要解决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午日工贸公司所建厂房若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之前,其是否就不属于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市依法实行规划许可制度,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乡规划,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农村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之前及实施之后,北京市的建设均依法实行规划许可审批制度。

根据本案合法有效的证据可以认定,原告午日工贸公司在青龙湖镇坨里村建设的厂房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被告青龙湖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的建设,具有查处、拆除的法定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据此,被告青龙湖镇政府未履行催告程序,亦未进行公告,即对原告的厂房实施拆除行为,属于执法程序缺失。因涉案建设已经被实际拆除,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确认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首席律师】

郞克宇律师 【基本信息】 郎克宇律师,中共党员,北京观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大学民商法硕士。具有多年征地拆迁法律服务经验。 郎克宇律师专业代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案件,在长期的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过程中,将协商谈判与法院诉讼有机结合,将法律实战技巧与各方当事人心理洞察相穿插,在弱势的被拆迁户与强大的开发商的这场历史性较量进程中,多次引领拆迁户、失地农民取得“以少胜多,以弱御强... [更多介绍]

【律师宣言】

我不是声名显赫的大律师,但我一定是委托人最贴心、最可信的帮助者与支持者。诚信高于虚名,实干胜过浮夸!

主持人康乐: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这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您已经很熟悉了。但是今天我们要提到一部大家不那么熟悉的法律,它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虽然我们平时生活中似乎无法直接使用它,但它却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今天的特别节目《关注全国两会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带您了解立法法。为您邀请到的嘉宾是来自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的郎克宇律师。郎律师,您好... [更多介绍]

【律师宣言】

我不是声名显赫的大律师,但我一定是委托人最贴心、最可信的帮助者与支持者。诚信高于虚名,实干胜过浮夸!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郎克宇律师:15810759215  

QQ:577603837     

邮箱:lawyerlang200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A座2016、2017室

邮编: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