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家安。法治是国家发展的护航员、社会稳定的奠基石、人民权利的守护者。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在谈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时,特别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这既是对我国以往发展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我国未来发展的明确要求。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也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到改革开放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从党的十五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伴随着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我国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权威不断树立,法治精神得到高扬,中国人民的法治理想正在成为现实。
今天,中国已经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西方国家的法治不同,我们树立的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强调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我们形成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在实践中,我们的法治建设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发展都纳入了法治轨道。
法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选择。当前,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需要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就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要公正司法,使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重要作用。只要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发挥好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律师宣言】
我不是声名显赫的大律师,但我一定是委托人最贴心、最可信的帮助者与支持者。诚信高于虚名,实干胜过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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