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家在上海5环内的村里,目前当地乡政府和村政府联合进行旧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已经签署协议的村民手里能拿到了特别简单补偿协议,只是在一张白条上写着:“家有几口人,能得到几套房子,能得到多少补偿款。然后加盖村委会公章”其他细节的东西都不注明,比如房子产权性质,何时交房?补偿款何时到账?什么形式转账?过期不到帐怎么处理?遇到这种情况,小王想咨询一下这样的简单一的个协议是否具有法法律效力,没有话那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和村政府签订正规的合同,他们肯定不答应。可是这样的话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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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村委会签本身主体就不对,村委会应该代表村民,跟村民在一方。这样的白条将来没有法律效力。你们应该给拆迁人签协议,不是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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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声名显赫的大律师,但我一定是委托人最贴心、最可信的帮助者与支持者。诚信高于虚名,实干胜过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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